36氪出海·洞察|全球供应链合规"双向博弈"下,中国出海企业的应对路径_腾讯新闻
36氪出海·洞察|全球供应链合规"双向博弈"下,中国出海企业的应对路径_腾讯新闻
“在中外规则双向约束下,“二选一” 的被动困境并不是中国出海企业的必然结局。
全球供应链监管正进入规则政治化、管辖域外化、执法穿透化的新常态。以美国所谓的《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》(下称“UFLPA”)、欧盟《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》(下称“FLR”)及《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》(下称“CSDDD”)、德国《供应链尽职调查法》(下称“LkSG”)为代表的海外监管框架,不断强化对供应链“人权”等问题的“全链条”审查。
与此同时,我国涉外法治体系持续完善:自2021年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出台、2022年《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》(下称“《阻断办法》”)实施以来,已形成“反制裁-阻断-清单管理”的基础防护体系。近期,《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与《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》)相继施行,进一步细化工具、强化执行,与此前立法形成“法律-行政法规-配套措施”的递进合力,为企业配合境外要求划定了刚性法律底线。
中国出海企业正面临双向合规冲突,本文结合实务场景与中外规则,梳理冲突逻辑,为企业提供合规应对路径参考。
美国 UFLPA 采用可反驳推定执法逻辑,凡涉特定区域、清单实体的产品,一律推定使用“强迫劳动”,企业必须提交充分证据推翻推定,否则无法入关。例如,一家中国某特定地区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产品出口美国,货物在海关被扣。企业需按 CBP《进口商操作指引》要求,提交工厂实地考察报告、全链条供应链图、用工与工资记录、产能与物料匹配证据、非特定区域来源证明等资料以申请例外放行[1]。
此外,欧盟、澳大利亚等法域要求企业对自身、子公司及直接与间接供应商等开展全链条尽职调查,覆盖从原料到分销全环节,识别、预防、减轻人权与环境风险,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信息、接受核查。德国 LkSG 明确要求,企业对间接供应商出现严重风险时必须履行尽职调查义务;存在风险且无法补救的,必须终止合作关系,形成强制断供压力。
《规定》第十三条明确,任何组织、个人违反我国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国境内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相关的调查等信息收集活动的,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理措施。根据这一条款,未经批准的境外穿透式厂验、敏感供应链数据收集的行为,无论是否以商业尽调名义,均可能违规。《规定》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,我国境内组织、个人违反相关要求的,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,禁止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货物技术进出口或国际服务贸易,禁止或限制其跨境数据传输、限制出境或在境内停留居留等。
来源:duckduckgo